三亚加强水上旅游项目管理 规范经营单位备案程序及行业标准

  海南日报讯(记者 李艳玫)近日,三亚原则审议通过《三亚市水上旅游项目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水上旅游项目的涵盖范围、经营条件、促进措施、备案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

  三亚气候宜人,全年适合开展各类水上旅游项目。数量巨大和种类繁杂的水上旅游项目集中分布,给水上旅游交通安全、旅游企业运营安全、滨海环境安全和城市治理带来新的监管问题。

  《办法》指出,水上旅游项目经营者应向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备案,完成材料备案的水上旅游项目收到识别号需在显著位置标明识别号和核定载客数量。水上旅游项目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以及船员适任证、驾驶员适任证、帆船帆板教练证、皮划艇教练证、冲浪教练证、潜水教练证等境内外权威机构颁发并达到相关工作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旅游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水上旅游项目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水上旅游项目企业需规范明码标价,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原标题:三亚加强水上旅游项目管理 规范经营单位备案程序及行业标准

责任编辑:方诗颖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