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 督促专项治理解决问题

海南日报八所9月26日电 (记者张文君 特约记者方宇杰 通讯员魏小青)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监督责任流于形式,东方市纪委监委近日出台《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建议的暂行办法》,明确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制发管理,规范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8种情形,以及制发监察建议书的9种情形。这是海南日报记者9月26日从东方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今年东方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纠偏功能,聚焦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深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有反弹回潮倾向的单位,市纪委监委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被建议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让纪检监察建议书不再是纸上谈兵,是破解同级监督难、推进监督责任‘落地有声’的重要课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审查调查、监督巡察、政治生态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剖析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发出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项治理,解决问题。

原标题:东方规范纪检监察建议书 督促专项治理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邓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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