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南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琼旅文办函〔2021〕854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417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我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本通知及其附件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栏或“阳光海南网”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一)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教练等专业技

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在我省就业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

二、评审专业和级别

今年我厅负责受理文学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体育教练等系列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本人自主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属实且符合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部门统一向我厅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属地文化主管部门、所在专业协会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审核材料属实且符合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申报。初、中级职称一般由相关市县自行负责评审;暂时不具备开展评审条件的市县,如需要委托我厅组织评审,须由当地市县党委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同意函。我厅受理的初、中、高级职称评审由我厅全程组织实施。

四、申报条件

今年旅文系列职称评审均按照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执行,具体为:文物博物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0]191号)规定执行;体育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6号)规定执行;播音主持专业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37号)规定执行;艺术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27号)规定执行;图书资料系列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0号)规定执行;群众文化专业的按照《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旅文函[2021]131号)规定执行;广播电视新闻专业的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上述通知可登录阳光海南网 “信息公开”栏查询、下载)。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申报人员获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制成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提供(注明“不装订”或“单独装订”的要单放)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盖章。

(一)《委托评审函》1份。省直单位不需要出具《委托评审函》。相关市县若暂时不具备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须委托我厅评审的,必须由本市县人才发展局出具《委托评审函》(不装订)。

(二)《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不装订,报送时附带电子版)。

(三)《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6份(不装订)。必须有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的原件2份,其它的可复印。

(四)《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必须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在本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无异议,材料真实,同意上报”。该表格必须贴好本人小2寸证件照片。

本专业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且符合认定条件需要认定职称的,仅需按照《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提供相关材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必须双面打印,单独装订)一式三份。其他材料按照要求提供。

(五)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证件照片各1份(将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不装订)。

(六)个人综合材料(含以下1-11项)。须按照《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或《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顺序编制页码,并汇编成册,一式两份。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资格评审综合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号码)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

2.目录(须编页码)。

3.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4.《个人综述报告》(3000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主要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成果、继续教育情况及年度考核结论等。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论著应指明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相关文件资料或由会议组织单位盖章证明。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及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8.近3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9.其它与《个人综述报告》所述情况互为印证的证明材料(申报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即退)。

10.凡破格申报者,须填报《破格申报推荐表》。由所申报专业2名以上且具有比申报人申报职称级别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亲笔签名确认,并附推荐专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审核同意。

11.《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七)报送推荐评审材料(含复印件)须字迹清晰并按A4复印纸的规格裁剪整齐。

(八)参加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回。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坚持道德底线,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品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要做好申报前审查和公示工作,即在申报前要对所申报人的全部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鉴定。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积极落实中央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相关要求。取得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符合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不再进行二级播音员主持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四)实行评审通过比例与职数控制。实行评聘结合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暂不作通过率的限制,但应确保评审质量,宁缺毋滥;实行评聘分开的,原则上按照省委人才局相关通过比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五)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凡在评审工作中发现所报送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六)申报材料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确需由个人报送的须持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方予受理。申报人员如有两个以上工作岗位(兼职),应以本人档案托管单位名义申报。

(七)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尤其是要加大对去年以来新出台的旅文系列7个专业技术评审条件的宣贯力度,要确保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知晓。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改精神、运用新修订评审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

七、受理材料的时间

根据工作安排,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申报人员超过10人的单位须提前电话预约。各单位须按受理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人才和教育处(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旅游和文化大厦8楼811室)。

联系电话:65358315。

八、评审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

附件:

1.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职称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3.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4.海南省2021年度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5.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6.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此表由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7.破格申报推荐表

8.诚信承诺书

9.温馨提示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旅文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韦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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