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海南日报金江11月4日电(记者高懿)11月3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了近年来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取得成效。发布会上,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从办案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通报了2018年以来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2018年10月26日以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49件841人,占同期审结案件数的73%。其中,2020年,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体适用率为84.29%,相较2019年同比增长了81.93%。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86件356人,占同期审结案件数的89.94%,提出量刑建议291人,其中对23人提出幅度型量刑建议,对268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2.10%,法院采纳确定型量刑建议261人,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39%,是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项考核指标均达到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要求的5个检察院之一,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高质量适用及规范化运行。

原标题:澄迈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责任编辑:陈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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