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8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 通讯员 林馨 特约记者 陈世清 ) 为进一步优化海口市学校周边秩序,确保各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顺畅,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11月8日7时许,海口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市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海口交警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通讯员 林馨 摄

  海口公安交警根据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现状,制定并落实相关护学管理措施,全面启动护学勤务,在学校周边路段设置护学岗,配备警力提前上岗疏导交通。保障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即停即走,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针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和中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查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中小学生,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其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并通报学校。

  海口交警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通讯员 林馨 摄

  当日,在整治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并赠送安全头盔,同时为等待红绿灯的市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此外,海南省老陶义工服务社志愿者驾驶电动自行车化身移动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走街串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不少市民的目光。据统计,当日上午,交警在府城中学周边路段共查处校园周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16起,其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70起、在机动车道内行驶30起、逆向行驶16起,赠送安全头盔20个。

  近年来,根据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与防护能力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海口公安交警全面加强中小学校护学岗勤务,组织民警分批次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并积极推行“家校警”交通联勤守护行动,共同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海口交警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通讯员 林馨 摄

  海口公安交警呼吁:驾车出行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乘电动自行车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放学高峰时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可前往学校周边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或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专用车位内等候,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陈倩柔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