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3名司机因“事故”引发矛盾 民警一查3人都醉驾

  新海南开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7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尽管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但仍有许多驾驶人员在酒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儋州公安交警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道、戴某球、赖某强依法予以采取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1日4时15分,犯罪嫌疑人陈某道和戴某球在儋州市那大镇大鲨鱼酒吧喝完酒后出来,当走到酒吧路口时适遇赖某强驾驶一辆白色大众小轿车,并不小心别到了陈某道一下,但赖某强并未选择停车,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现场。

  陈某道见状,愤怒之下,便叫上戴某球,两人分别驾驶两辆白色小轿车在赖某强身后紧追不舍,直至西部医院红绿灯路段处才将赖某强逼停。车辆停下后,陈某道和戴某球便下车询问赖某强为何撞到人后不下车道歉,说完便往赖某强身上打了几拳。紧接着陈某道选择了报警。

  4时30分许,东风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发现三名驾驶员有酒后驾车的嫌疑,民警立即采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陈某道酒精含量为161.6mg/ml、戴某球酒精含量为124.3mg/ml、赖某强酒精含量为111.8mg/ml,民警随即将三人控制,并带回所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交通违法犯罪人陈某道、戴某球及赖某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交至交警支队陈宏涛打击行动队,由办案民警陈宏涛、沈为明受理。

  经司法鉴定,交通违法犯罪人陈某道、戴某球及赖某强血样检测出乙醇结果分别为141mg/100ml、139mg/100ml、167mg/100ml,该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

  儋州交警支队陈宏涛打击行动队通过制作询问笔录、收集证据材料等程序,于11月15日,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交通违法犯罪人陈某道、戴某球、赖某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予以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下一步,三人将面临被判处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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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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