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虚构合作项目诈骗40多万元获刑6年10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7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朱珠)海口男子王某海以合伙投资生意为由诈骗他人40多万元,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进行审理该案,王某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责令王某海退赔被害人李某407872元。

  据了解,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王某海通过微信群找到李某联系电话,使用化名“王某”和李某接触,虚报职业和工作能力,以合伙投资开电动车销售店、移动老客户换购机、经营酒店业务等名义,骗取李某的信任,致使李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多次给王某海微信、支付宝转账共计576760元。拿到钱后,王某海并未投入任何商业运营中,到了约定分红时间以种种理由推脱。期间李某因为要归还信用卡请求王某海还款,王某海共归还了168888元。剩余款项407872元均被王某海以买彩票、喝酒、KTV消费等方式挥霍一空。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合作项目,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07872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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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靖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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