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检察院召开首例审查逮捕阶段社会危险性审查听证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0日消息(记者利声富 通讯员雷宗儒 许重阳)18日,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听证形式对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审查。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三亚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督促何某某采取积极行动恢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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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于2016年下半年擅自将其所在村辖区内的20余亩防护林进行砍伐,并管理其家庭种植在其中的芒果苗木。2017年5、6月,何某某再次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雇人将紧邻之前芒果地块的一片10.9亩防护林砍伐,并于当月和2019年5月先后种植芒果苗木和芭蕉苗木。经过护林员劝阻,何某某于2020年6月主动到农业农村局表示愿意退出已占用的林地,后不再管理。

  三亚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后,何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否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主动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听取相关意见。

  会上,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雷宗儒向与会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本案基本情况、现有证据情况、相关法律规定等基本内容,听取犯罪嫌疑人家属、村干部反映情况及办案民警意见。与会环保协会代表、人民监督员分别向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村委会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属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村里的一贯表现和家庭情况,并就该案进行评议,评议主要围绕何某某犯罪的性质、主观恶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否妨害诉讼顺利进行、恢复生态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人民监督员充分发表监督意见,环保协会从环保角度阐述了相关看法并提出生态恢复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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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听证结束后,案件承办检察官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督促何某某采取积极行动恢复生态。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次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的听证,听取了多方意见,在打击、教育和挽救中寻求平衡点,“让破坏者恢复”,既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又贯彻了“少捕慎捕”的刑事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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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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