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淇
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近日,一张被当作“老夫少妻”的照片引发关注。一自媒体博主发文称:“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消息在网上扩散后,当事人出面澄清,该照片系几年前和外公所拍,正寻求律师帮助下架相关内容。(1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在社交软件的聊天群组,各种“路边社”花边新闻随处可见,这类传言的标配通常是一段小视频和几张聊天截图,真实性存疑。现实中,诸如此类照片被“移花接木”而后疯传的事件也屡见不鲜。不久前,北京一大四学生小嘉(化名)“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被一短视频账号造谣是“女海王”,其照片被拿来和网络传言拼凑成短视频,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
不得不说,这些已然成了互联网时代的涉谣“名场面”:为了满足恶趣味和赚取流量,随意截取网络照片嫁接,除了出镜的人是真实存在的,其他皆是胡编乱造。把真人编排进荒诞情节里,罔顾谣言可能把无辜者拽入舆论泥潭,突破了道德伦理底线,怎一个“下作无耻”了得。
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原因在于网络图片获取方便、传播快捷,很少被诉侵权,不法分子心存侥幸,违法成本与获利严重不匹配,有的甚至未被追责。然而,此类案件反响巨大、影响恶劣,该严肃处理就无需含糊,不能让受害者白白受伤。这需要主管部门积极介入,精准锁定,依法打击,给不法分子以震慑。
从法律角度讲,看图编话、无中生有显然不是闹着玩,此举侵犯的不只是无辜者的肖像权,还有其人格尊严,重者涉嫌诽谤罪,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造谣者还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侵权责任。
近几年,自媒体平台大热,个别运营者“放飞自我”,为了点击量丧失操守,什么吸睛做什么、怎么庸俗发什么,在追热点、引流量上不遗余力。好处来得轻巧,而违法成本太低,只有对此“零容忍”,让造谣者受到应有处罚,才能令受害者合法权利得到伸张。除了依法依规处理之外,互联网平台也要强化监管,对“博眼球骗流量”的内容及时封禁删号,不给其流量变现的机会。而网友们也应加强甄别,不给类似造谣行为以生存空间,合力营造出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
自媒体时代,网络造谣不仅有损被害人权益,也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内容生产者该有边界意识,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越了界逾了矩,就是在践踏法律,贪婪与无知迟早要付出代价。
原标题:“看图编话”式造谣当休矣
责任编辑:林鸿伟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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