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实施 儋州公布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新标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9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为进一步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加快实现“老有所养”全覆盖,让儋州全市老年人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近日,儋州市政府印发《儋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凡具有儋州市户籍且年龄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按规定享受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7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700元(含省补贴500元,市补贴200元)。对领取社保养老金和特殊群体的高龄老人均可适用。

  享受高龄津贴补贴的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其亲属或受委托人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申报,居委会(村委会)应及时将变动信息上报镇,镇审查后于每月28日前报市民政局作变更调整。高龄补贴从老年人去世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域的次月起停发。已享受高龄津贴补贴的高龄老人从89周岁增龄至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龄至100周岁,仅享受津贴标准提高,其他条件没有变化,无需再次提交申请,并于满龄当月起自动按新标准发放。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老年人,从离开最后居住地没有音讯之日起满2个月的,津贴停止发放。因音讯全无而停止发放津贴的人员,再度出现后,可以重新申请恢复高龄津贴,核准后,从停止发放津贴的当月补发。

  据介绍,享受高龄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一次。复核方式:居委会(村委会)每季度对高龄补贴人员进行核查,对核查无误人员登记造册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和儋州市民政局对享受高龄补贴人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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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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