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销售的猪肝检出违禁药物 海口秀英一猪肉摊被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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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9日消息(记者 蒙健)我国明文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近日,海口秀英周清侨猪肉摊位销售猪肝因抽检发现五氯酚酸钠超标一倍以上,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介绍,今年9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秀英周清侨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肝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验结果为3.0ug/kg,超出标准要求(不得检出)一倍以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初步调查,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国家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上述批次的猪肝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联系召回。

  因海口秀英周清侨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肝超出国家标准限量一倍,已涉嫌构成犯罪,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移送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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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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