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守法礼让,文明出行→下班后,让我们一起安全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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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你真正错过了什么?

  12月2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全国交通安全日”

  截至2021年,TA已走到了第十个年头

  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红灯停,绿灯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关于交通安全的这些话,或许很多人都习以为常

  但架不住仍有一些人当“耳边风”↓↓↓

  被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擦肩”逼停 海口小轿车开着开着傻了

电动车硬闯红灯逼停小车。(拍客供图)

  2019年10月,在海口市大英山片区八一小区附近的一处红绿灯处,当信号灯变绿小车开始直行时,一辆电动车无视交通法规直接横闯马路,几乎和小车“擦肩而过”,硬将小车逼停。

  从拍客许先生所提供的照片可看到,骑电动车的司机与他的小轿车车头特别近,可明明小轿车前方的信号灯是绿的,前方还有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

  据民警介绍,按规定,电动车闯红灯虽只是罚款50元,但是如果发生事故,所引发的后果却是很严重的。有违法记录的事故统计显示,涉及电动自行车重伤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最大的违法行为是电动车闯红灯。

  海口一行人闯红灯被车撞 负主要责任

  2019年6月,行人符某娥在五指山路人行横道闯红灯过马路时,恰好遇到周某驾驶的小客车左转弯,由于双方相互避让不及,致使小客车的前保险杠剐蹭到符某娥的身体,造成符某娥受伤。

  交警认为,符某娥闯红灯通过人行横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周某驾驶小客车在道路行驶时,未注意查看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符某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万宁一男子酒后驾车去接孩子放学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10月,一男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朱某因醉酒驾车被抓。万宁交警供图

  经查,车辆驾驶人朱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朱某称,自己当天晚饭时候喝了4罐啤酒,饭后没多久打算开车去接孩子放学,没想到在路上被交警抓到。

  撞护栏撞树再撞墙!琼海一男子醉驾,妻子受伤,妻妹死亡!

  去年9月,琼海警方接到报警称:位于海榆东线嘉积镇温泉墟温泉新村昌茂茶店处,一辆车牌号为琼A81AXX的黑色小轿车,在撞倒隔离护栏后,再撞树木、撞墙的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1死3伤,且驾驶员涉嫌醉驾。

琼海一男子醉驾发生事故,消防现场救援。琼海消防供图

  据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民警介绍,经调查,该起事故系当事人何某志(男,29岁,琼海人)涉嫌醉酒驾驶琼A81AXX号牌小型轿车,车上载有妻子、妻子妹妹陈某及另一位男子。事故车辆在撞击隔离护栏撞脱落过程中,还碰撞上一辆停放在停路边的琼CC91XX号牌小型轿车。车主妻妹陈某(女,18 岁,琼海人)受伤后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他3人不同程度受伤。

  每一次出行,都有人在等你安全抵达……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车身任何部位没有进入人行横道区域,遇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即将通过机动车前方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大多是转弯车辆造成的,其中比较典型的违法行为有:

  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很多机动车驾驶人都有疑问,如果行人闯红灯通过路口,或是没有走在斑马线上,或者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机动车是否还要礼让行人呢?往下看↓↓↓

  ①机动车直行,左、右转弯及掉头时,需注意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驾驶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驾车转弯时,和直行通过路口一样要注意让行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明确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可见,车辆右转的前提是不能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②无交通信号路口也需车让人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生命线,对指示车辆、行人在街道上有秩序的行进和停止,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保护行人人身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包括路口停止线、斑马线、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避让。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避让)

  一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通过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另一方面,无论是从速度还是硬件保护方面看,行人与车辆相比都相对弱势,道路出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直行、左转或右转的情况下,驾驶人都要本着文明安全守法驾驶的理念礼让行人。

  ③保障自身安全 行人守法过路

  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全员守法是保障通行安全的需要,因此行人当然也需依法遵守通行规定,在人行道内行走。

  具体来说,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无论驾车还是步行,大家在日常出行的每时每刻,都应自觉做到文明、守法、礼让,共创、共享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今天下班后,让我们一起安全到家!

>>2021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海南)特别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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