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碘盐“加多了”致使椰子糖钠含量超标 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6日消息(记者 蒙健)因制作糖果过程中添加的碘盐超过了原配方的投放量,致使生产销售的特浓椰子糖钠含量超标,近日,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合格的特浓椰子糖,被依法予以处罚款6000元。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抽检结果显示,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特浓椰子糖(生产日期:2021年3月6日;规格:670g/包)经抽检,钠含量超标。10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向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调查。

经调查,今年3月6日,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不合格特浓椰子糖(规格:670g/包)50箱(12包/箱),全部销售至海口宝鸿货运公司,货值金额共计4200元,违法所得共计600元。

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经排查问题原因,认为出现钠含量超过标示值的原因是在制作糖果过程中添加的碘盐超过了原配方的投放量。现将原配方中每500斤糖果添加500克碘盐更改为500斤糖果添加350克碘盐,并将更改配方后生产的特浓椰子糖送至东莞市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钠含量检测结果为74.3mg/100g,检测结果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

执法人员要求海口椰蜜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零。该公司因生产经营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罚款6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曾令瑾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