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20日消息(记者 谭琦)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海南省财政厅出台了《海南省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琼人社规〔2021〕20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出调解办案补助实行“申领承诺制”,采取以案定补、一案一补的原则,每调解成功一个案件,涉案人数10人以下(含10人)案件按每件150元发放补助,涉案人数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补助450元。

  据悉,《办法》补助对象为已经取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且经依法成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聘任的调解员。《办法》重点就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适用对象、补助案件范围、补助标准、监督管理及申领人骗取办案补助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范,细化了调解办案补助的申请流程、审核发放流程。

  怎样的案件可以获得补助?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解释道,补助案件的范围系经调解组织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经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并引导当事人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一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办案补助实行“申领承诺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将对本地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申领人存在隐瞒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一案多补、老案重补、串通当事人拆分涉案人数多头立案等情况的,一经发现,追缴所发补助金至财政指定账户,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称,《办法》的出台能进一步优化海南的营商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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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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