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起 三亚未上牌电动摩托车等将一律拖移强制上牌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3日消息(记者 利声富)1月4日起,对三亚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三亚交警将一律拖移至上牌点,强制进行注册上牌。

9家服务站可办理电动摩托车等上牌

三亚交警提醒,凡未上牌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可以到以下9个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挂牌。

吉阳区的居民可就近到三亚便民交易登记服务站、三亚市迎宾路交通管理服务站(永成)、三亚市荔枝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安保);

天涯区居民可就宾到三亚市祥鹏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三亚龙跃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三亚市陆炎凤凰创和兴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崖州区居民可就近到三亚市陆炎崖州区皇祥机动车服务站、三亚市崖州区广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海棠区居民可就近到三亚市顺事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进行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标电动车登记挂牌。

电动摩托车登记注册所需材料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机动车来历证明、需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不需要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以上9个上牌点不需要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亚交警提醒,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尽快前往上牌点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电动摩托车未上牌上路驾照记12分并扣车

电动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78家带牌销售网点可办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目前,三亚市共有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78个,这78家网点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三亚交警提醒,给新国标电动车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以及过渡期临时号牌申请可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办理。进入菜单栏,选择电自上牌——电动自行车登记,自主提交信息。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菜单进入系统主页,进行下一步选择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或过渡期临时号牌。

所有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后,经后台审核完毕,进入预约界面,选择所在城市及预约就近的办理网点和时间进行现场核验。

携带电动自行车和合格证、购车发票、身份证等相关凭证材料到办理网点,通过“预约信息”界面“出示二维码”,由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核验车辆。

线下网点查验以及受理录入信息完成后生成号牌,进入行驶证查询的模板,按条件查询电子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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