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5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5日凌晨,家住海口勋亭路附近的市民投诉称,在金鹿花园二期附近的一处道路项目工地上,深夜仍然施工,产生噪音扰民,要求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和制止超时施工扰民行为。
据琼山区国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介绍,5日凌晨接到市民投诉办件后,迅速安排队员来到工地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确有一条道路在施工,施工方正在用车辆运输渣土,造成超时施工噪音扰民。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方停工,并对施工方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施工人员按规定时间作业,不得超时施工扰民。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跟踪和整治违规超时施工扰民现象,对不按要求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第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险、抢修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事先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作业前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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