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7日消息(记者 张野 通讯员 王雷)日前,万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万宁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万宁全市区域范围为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日,万宁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处罚2人。
1月16日10时30分许,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万宁市万城镇新海社区后浪村村民杨某某家燃放鞭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杨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1月15日13时许,城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万城镇长星村委会后涧村村民苏某某在家违规燃放鞭炮。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苏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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