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时参考平台评分已成为越来越多网友的习惯。大众点评、口碑等主打消费点评的平台,成为不少网友“装机必备”。“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刷分控评手段“花样百出”,刷分坑了顾客、乱了市场、苦了商家。
网购时,其他用户的评价是消费者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某些消费平台上,“明码标价”的不仅是商品,甚至还包括用户评价。为了给店铺营造更好的口碑,有的商家花钱买好评,有的商家花钱删差评,更有甚者,趁势推出了“打包服务”。种种乱象,令人防不胜防。
以为是“种草”,其实是“镰刀”,“你刷我刷大家刷”的背后,是“耍你耍我耍大家”。这些欺世盗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本身就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021年6月,最高法明确指出,“刷单炒信”是网络黑灰产的一部分。整个2021年,严厉打击“刷单炒信”都是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中,自作聪明式的刷分控评堪称“花样作死”,监管部门理应对此严厉打击。
现实生活中,刷分控评屡见不鲜,因此受到法律制裁的却不多见。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刷分控评参与度高、隐蔽性强,另一方面在于某些平台不仅没有扎紧篱笆,反而利用监管“放水”来帮助商家实施作弊。短期看来,平台为刷分控评大开方便之门,可以为商家烘人气,为平台赚流量。但长期看来,这注定是饮鸩止渴——如果平台沦为虚假评价的集散地,消费者只能用脚投票敬而远之,平台也难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久前,中央网信办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治理生活服务、书影音评分、短视频等平台刷分控评、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问题。刷分小动作扰乱评价大市场,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粗暴践踏,更是对市场环境对直接破坏。维护健康的网络秩序,既要发力“监管平台”,也要强化“平台监管”。
法治化的市场环境中,容不得任何虚假的评价,“勿以恶小而为之”不仅应成为平台运营的道德自觉,更应成为一种不能逾越的制度底线。(新海南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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