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建领域施工现场将设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我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将设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亮明维权信息让农民工安“薪”

  海南日报讯 (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李京赟)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人社厅近日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政策,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告示牌的设立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位置应在施工现场大门口或作业区人员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结合实际可与“五牌一图”一起布设。告示牌应当在工程项目工地开工前制作和悬挂,工程项目完工后60日可拆除。

  告示牌的制作和悬挂要做到坚固耐用,能防风雨,字体规范醒目,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新。规格尺寸要求统一为:宽1.8米×高1.0米,底边距地不低于1.2米,红框蓝底白字,同“五牌一图”一起布设的,与标识标牌相同。

  告示牌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板块:一是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劳资专管员等信息。在建项目涉及多家分包单位的,要在备注栏内将相关信息进行明示。

  二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三是农民工的权益救济渠道。包括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或12351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33或12345服务咨询热线、海南欠薪投诉小程序二维码等信息。

  告示牌告示的各方责任主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确实需调整的要严格履行调整变更手续,并重新公示。施工单位设置和拆除告示牌时,应现场拍照(包括告示牌及周围景物、拍摄时间)留证。有两个以上分包单位的应在告示牌中注明。

责任编辑:王思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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