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制定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 拆除施工危及周边安全的应立即停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28日消息(记者 党朝峰 实习生 袁子胭)为规范海口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环境保护,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海口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办法中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拆除施工合同》应当约定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治责任和措施、所需图纸资料、工程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工程。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办法还明确,拆除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进行围挡,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拆除施工危及周边安全的,应立即停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环境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此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施工告示牌,标明工程概况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应当设置警示灯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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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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