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对渔船渔民防疫有规定:必须主动进行登记报备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6日消息 (记者 吴岳文)4月16日,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做好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温馨提示。

  所有渔船进出渔港必须主动进行登记报备,提前报备渔船上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船东船长落实好渔船消毒、船员(尤其是外省来琼船员)健康登记监测。重点核实进出港渔船报告的船员名册、职务船员配备以及船员身体健康、疫苗接种、有无和境外(省外)渔船(人员)接触等情况,建立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管理台账。

  渔船出港前,船东船长要凭借出海船员疫苗接种证明和出海船员人数如实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报所属乡镇渔港疫情防控点备案后方可出海作业;渔业公司的渔船在出港前需向所属渔业公司报备,由所属渔业公司向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备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出海作业。

  所有出海渔民必须持有健康码绿码,并接种疫苗,未持有健康码绿码和接种疫苗的,不得出海作业;船上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在海上禁止与船外人员接触;

  返港时须提前将渔船进港情况和进港船员人数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或所属渔业公司报备,再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向所属乡镇渔港疫情防控点报备或由所属渔业公司向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备。

  渔船渔民严禁与外国(周边越南、菲律宾、印尼及其他国家)渔船渔民、商船直接接触,坚决严禁海上渔获物交易,物资补给等人船物接触。

  出海返港需配合本地防疫人员做好测温、扫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行停泊等工作。

  如有疑问或遇政策问题,请咨询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898-6326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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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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