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黑榜: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口四商家分别被罚1000元
编者按
诚信是社会美德,是每个公民乃至企业主体应当遵循的优良品质。着力诚信建设,塑造诚信海南体系,也是为海南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诚信红黑榜》专栏,宣传海南各领域推出的各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展示守信个人与企业,以及其享有的诸多信用权益;曝光失信个人与企业事例,让“不诚实,不守诺”的情况得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审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违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吸管、塑料碗等,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福兴美食饭店、海口华健华荣金南大药房、海口龙华佰海餐饮店、海口龙华孝合薇百货商行四商家分别予以处罚款1000元。
据介绍,4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孝合薇百货商行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现场调查,该店购进塑料制品供个人经营活动中使用,具体有红色塑料袋45个、白色塑料袋16个和吸管153支,包装上均未标明制造使用的材料。
随后执法人员在对海口华健华荣金南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涉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包括白色塑料袋13个,标明制造使用材料为聚乙烯“PE”,图标为“HD-PE”等;黑色塑料袋123个和红色塑料袋50个,包装上无任何标记。
4月25日,执法人员对海口龙华福兴美食饭店、海口龙华佰海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两家餐饮店使用的塑料袋、保鲜袋、塑料碗为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执法人员经对在上述四家商家现场查获的塑料制品进行核对,其外包装上均未标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执法人员向上述商家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其在指定限期内提供被查获塑料制品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至今无法提供。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判定,上述四家商家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所指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法对海口龙华福兴美食饭店、海口华健华荣金南大药房、海口龙华佰海餐饮店、海口龙华孝合薇百货商行四商家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295个、吸管153支、塑料碗(含盖)43个,并分别予以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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