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比全国提前了一年时间实行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施低干预、高效能、差异化精准靶向监管,有效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据介绍,2020年7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办法》,明确在依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技术手段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自动分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由企业基础信息、企业动态信息、企业监管信息、企业关联关系信息和社会评价5个一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构成。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主要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针对低风险的企业,实行适度宽松的监管,适当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中风险企业实行常规监管,保持正常监管频率,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按正常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中高风险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针对高风险企业实行严管重罚,大幅提高监管频率,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定期不定期开展大数据监测,增加监测次数,大幅度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
有结果显示,2021年,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表明,信用风险越高的企业,检查发现问题的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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