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海南将对这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9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废止《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等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今年7月8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相关规定,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负责”的清理原则,向海南省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下发《通知》,对2012年以来原省工商局、原省食药监局、原省质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记者了解到,经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废止《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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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莫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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