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黑榜:乐东一批次香蕉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被罚6000元
编者按
诚信是社会美德,是每个公民乃至企业主体应当遵循的优良品质。着力诚信建设,塑造诚信海南体系,也是为海南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即日起,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开设《诚信红黑榜》专栏,宣传海南各领域推出的各项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展示守信个人与企业,以及其享有的诸多信用权益;曝光失信个人与企业事例,让“不诚实,不守诺”的情况得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审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0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6月10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在近期抽检中,发现一批次香蕉吡虫啉项目实测值超标,检验认定为不合格食品。目前,该局已对当事人处以6000元罚款。
据介绍,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刘某某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实测值为0.0998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当事人于今年2月向乐东利国镇周边的多个农户购进香蕉(粉蕉)20000斤,购进价格为2元/斤,并安排包装成2000件后,按购进价格销售给一客户。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的香蕉前,送至香蕉样品至千家镇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查站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也取得产地证明。当事人向农户购进上述香蕉未留存供货者信息,未能说明进货来源。
由于购买者已销售完,不合格香蕉未能召回,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处以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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