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海南 | 8月1日起,海南将在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各环节加强诚信审核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2日消息(记者 姚皓)日前,海南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科研诚信信息运用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将在重点研发专项、自然科学基金专项等研发类项目(下称“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中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和考量。该文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申报环节,在海南省科研诚信系统(以下简称“诚信系统”)存在失信信息的申报个人,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尚未全部验收完毕的,不得再申报项目;禁止在诚信系统中存在严重失信信息的个人申报项目。

  立项环节,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专家(组)作出评审等次或综合评价排名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申报人或拟立项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情况,综合失信信息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立项建议。

  实施环节,诚信系统存在失信信息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中列为重点对象,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科研诚信监督检查。

  验收环节,科研诚信信息运用。诚信系统存在失信信息的项目负责人,其主持的项目验收时应严格考察评估任务是否全面完成。项目绩效验收评价结论为“通过绩效验收评价”时,“按期完成任务书确定的考核指标和研究开发内容”必须达到90%(含)以上。

  《暂行办法》强调,海南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和专业化机构,按照自身职责和权限,认真贯彻落实项目科研诚信信息运用的各项措施;相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导致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王思畅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