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又现电动车火灾,“庆幸”之余更需深刻反思

  

  7月3日3时10分许,海口市南海大道幸福城小区3号楼一楼电动车停放点发生火情,造成12辆电动车被烧焦。值得反思的是,在此次突发事件中竟出现了消防栓打不开、消防车被小区内设施“阻拦”无法进入的情况,一时间围绕小区内严重安全隐患的话题在广大业主的讨论中也愈演愈烈。

  虽然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给小区业主造成更多财产损失,但火灾暴露出来的重重安全隐患难免让业主心慌慌,谁都不敢保证下一次还会不会如此幸运?

  与业主惴惴不安相比,事发小区物业却非常反常,面对业主提出的种种疑问,即使在面对记者采访时也拒绝作出回应,甚至还有物业人员紧跟记者身后,记者每到一处,物业人员都会提醒业主不要乱说话,甚至在业主反映问题时还拉胳膊阻止,这种对记者严防死守和对业主质疑不予回应的做法,显然不是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应有的态度。

  尽管火灾发生的原因还未查明,但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是显而易见,作为小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物业在庆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更大损失之余,更需深刻反思,认真检讨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而不是保持回避态度,甚至防范媒体介入监督调查,如此做法只会让业主陷入更加担忧的境地。

  早前,海口市曾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专题会议,部署对全市群租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如今看来,电动车安全隐患依然巨大,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不仅群租楼,全市小区住宅都需下狠手排查整治。

  就小区而言,必须严厉监督物业这个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使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特别是,对于已经发生火灾的幸福城小区物业,必须依法严查其安全管理责任,通过严惩以儆效尤。只有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严惩严治,才能有力震慑小区物业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让其不再抱有侥幸心理。当然,小区消防安全不只是物业一家的事,更需业主的参与,作为小区真正的主人,不仅需要继续肩负起监督物业的责任,还需要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有力措施督促物业完善安全管理,实现小区消防安全共治。(寇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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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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