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

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本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乐东10-1气田位于莺歌海盆地莺东斜坡带南段近凹处,距海南三亚市约114km,水深87.0m~90.5m,包括LD10-1、LD10-2、LD10-3三个区块;距邻近乐东22-1气田、乐东15-1气田约12km~25km;距西北方向东方1-1气田群约140km。

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计划新建1座无人井口平台LD10-1WHPA,共布设9个井槽,计划钻8口生产井。新铺设1条海底管道(长度约为15.5km@12″)、1条海底电缆,并对依托平台LD22-1 CEP进行适应性改造。井口物流通过新建海管混合输送至LD22-1 CEP平台进行处理,混合物流分离出的气相经脱水系统处理为干气后,通过已建的LD22-1 CEP平台至东方终端混输海底管道输送至东方终端,分离出的生产水经聚结分离器处理后达标排海。

本项目从工艺设计和施工方案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采用的施工设备、工艺流程、节能减排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设阶段产生的主要污染为水基钻井液和钻屑的达标排放以及海底电缆铺设挖沟作业掀起的悬浮沙,其对环境的影响属于短期、一次性、可恢复的。生产阶段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水量较小,其影响仅局限于排放口周边很小范围内。其它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拟采取的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得当,污染物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较小。

2.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联系人:汪金明 联系电话:0898-69090785 传真:0898-69090651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荣城铂郡 邮编:570100

电子邮箱:wangjm34@cnooc.com.cn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海平 联系电话:010-8452 2653 传真:010-646637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中海油大厦B座 邮编:100028

电子邮箱:lihp@coori.com.cn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信函以发函邮戳为准。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乐东10-1气田开发项目)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责任编辑:韦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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