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海南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芝麻酱 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被罚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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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3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生产的黑芝麻酱经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款6.5万元。

  据介绍,今年5月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委托检测机构,对海口美兰区国营桂林洋农场桂林洋农贸市场二楼的海口美兰喜乐多超市经营的黑芝麻酱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酸值项目不符合LS/T 3220-2017 《芝麻酱》要求,检验结论 为不合格。

  经执法人员核实,海口美兰喜乐多超市经营的不合格黑芝麻酱是从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进货了30瓶,销售了20瓶,货值504元。由于生产企业要召回产品,剩下的10瓶退回给生产企业。该超市提供出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送货单、购进记录、检测报告,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6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等,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225瓶,销往海口市15家超市,召回数量为189瓶,销售数量为36瓶。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发布召回公告。该公司向其经销商下发并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189瓶。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事后,经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排查问题原因,认为此次产品不合格可能为原料黑芝麻酸值超标,产品存储保管不当。

  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酸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黑芝麻酱,其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06.9元,并处罚款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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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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