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施两周年 累计减免税款超9亿元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 通讯员 唐亚青 郝琳琳)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两年来,海口海关累计办理900余票“零关税”原辅料进口通关手续,货值超70亿元,减免税款超9亿元,有力支持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政策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无需提交担保,内销时只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大大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在2021年12月调整新增鲜榴莲、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之后,清单商品达到356项,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氯乙烯等化工品,以及飞机和船舶维修用零部件等。

  清单扩容后,政策享惠面首次拓宽至医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是海口国家高新区的重点产业,随着越来越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生物医药项目在园区开工落地,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将助力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加速产业发展,推动海南打造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新高地。

  海口海关关税处处长林勇表示,下一步,海口海关将继续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清单适用条件、商品范围与产业发展的配套,持续加强对省内重点发展产业的政策宣传和企业动员,助力企业充分享优惠政策,为全岛封关运作压力测试做大“流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高质量发展。

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2020年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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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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