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海南 | 进货来源不明的四季豆农残超标 海口琼山培龙市场一经营者获罚5000元

点击查看专题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销售进货来源不明的四季豆农残超标,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口市琼山区培龙市场一经营者处罚5000元。

据介绍,2022年10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同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海口市琼山区培龙市场一经营者王某经营的四季豆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上述被抽检四季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规定,噻虫胺在菜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1mg/kg。

2022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王某送达《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检查未发现有2022年10月17日批次四季豆,随后执法人员对王某下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王某于当天对上述批次四季豆进行召回。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王某称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四季豆,是其从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内蔡某购进,共购进四季豆15斤,已全部对外销售,并提供了上述四季豆进货单据和微信付款记录,但未能提供上述四季豆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和供货商相关资质复印件。

随着后期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对王某提供的抽检不合格四季豆进货来源有关材料真实性予以否认,且王某不能如实说明抽检不合格四季豆进货来源,导致不合格食品无法溯源,无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四季豆不合格。经确认,上述不合格批次四季豆共8斤,销售价格8元/斤,涉案货值共计64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认定,王某经营销售噻虫胺项目不合格四季豆,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王某被依法予以处罚款罚款5000元。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杨子薇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