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海南在推进自贸港建设中,需抓住和利用好国际经贸规则调整、重塑的契机,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我国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带来的发展红利已经得到较为充分的释放。同时,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经贸合作关系已从侧重商品和要素流通自由转变为侧重商品和要素生产公平。与此相应,全球竞争正逐步从经济竞争转变为规则之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国内外经贸形势的敏锐洞察和深刻分析,在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制度型开放,要求“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从那时起,我国全面对外开放迈入了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当前,发达国家正在制定更为严格的国际规制合作框架,不断提高投资贸易壁垒,进一步推行逆全球化的单边主义、孤立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在此背景下,我国作为全球化的受益者和贡献者,必须适应国际规制合作的发展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稳步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乃至积极引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体系。

  自由贸易港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也是我国最重要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重在制度集成创新,这是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需要。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发挥好战略引领以及综合试验的抓手作用,高水平服务国家开放和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着力在扩大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交汇点等方面探路先行,闯出一条以高水平开放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引领海南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经验。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归根到底是为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实施针对性的产业开放策略,改革相关不适应的制度,以特殊制度安排获得独特竞争优势,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发挥出对外开放和制度改革的实效。其后,根据不断提升的产业发展需要,渐进式加大对外开放和制度改革的力度,持续深化制度集成创新,逐步形成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开放制度体系。并将扩大开放带来的外部压力转化为内生动力,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其更好地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提升全球要素资源配置水平,打造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在此过程中,要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坚持以法治的方式扩大对外开放。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下,拥有自由贸易港立法权,是海南能够坚持自主改革,以及引领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最大优势。

  重点推动服务业制度型开放。我国制造业对外开放程度较高,进一步开放的空间有限,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当前,要扩大教育、医疗、金融、文化、数字等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在改革红利和竞争机制的双重作用下,激发市场活力,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尤其是生产性服务的供给,既能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又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借助互联网、数字化技术,跨境服务贸易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化,正成为发达国家主导的自贸谈判协定的主要内容,服务业也成为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焦点。从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的转变过程,正是从边境开放向边境内开放的延伸过程。扩大服务业开放,恰好契合边境内开放的要求,是推动制度型开放极为有效的方式。

  一方面,服务业具有“异质性”,涉及的主管部门很多,有大量的部门内及部门间的事务需要协调,需要在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领域深化改革,建立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服务业对制度高度敏感和依赖,发达的服务业需要建立在较为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目前,海南正在加快封关运作软硬件建设,高标准推进“二线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信息化监管平台、反走私综合执法站等建设。在封关运作准备工作中,重点探索服务业开放领域的改革创新,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研究和国际合作实现破题,是海南自贸港引领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关键内容。

  创新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关键举措,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标志。目前,海南自贸港有国内最精简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但离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还存在一定距离。要借鉴国际最高水平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最高开放水平为目标,创新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内容与形式,探索实行两张清单一体化管理,实行与开放地位相匹配的管理制度,着重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但是,仅靠缩减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并不足以解决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全部问题,还要重点改革准入后的管理制度,消除隐性壁垒,实现既准入又准营。完善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又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基础,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改革开放已逾四十年,这就意味着,尚未扩大开放的领域,尤其是服务业领域,推进开放的复杂性和难度较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较强。再加上身处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海南自贸港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将风险防控作为事关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及时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利用新兴信息技术大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风险防患。

  充分实施压力测试。开展压力测试是统筹扩大开放与保障安全最有效的手段。海南自贸港高度重视压力测试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压力测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目前,正在加大“一线”放开力度,全面开展第一批27项压力测试,滚动制定第二批压力测试事项,以政策滚动实施检验压力测试效果。此外,还要先行先试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我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背景下,率先就CPTPP和DEPA规则开展高水平压力测试,积极发挥“压力测试实验室”作用,为国家层面评估CPTPP和DEPA作出贡献。当然,主动对接和先行先试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也是借鉴吸收国际行之有效的经贸规则的方式,能够明确改革方向以及弥补制度供给不足,降低改革的成本和不确定性。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还要注重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尤其是新兴行业的标准。标准也是重要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贡献巨大。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副教授)

原标题:引领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责任编辑:符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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