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治理创新呵护“消费信心”

  李萌

  一年一度的“3·15”前后,“消费维权”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从全国各地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来看,其中既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缺斤短两、售后服务缺失等“老毛病”,也有直播售假、“价格刺客”、“密室逃脱”安全隐患等“新问题”,层出不穷的维权痛点,对消费维权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消费,牵动民心,也关乎发展。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消费”也是高频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并强调“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这无疑与当下国内经济加速复苏,各地努力优化消费环境的背景相契合。实践证明,只有着力消除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利因素,才能恢复和扩大消费,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随着“烟火气”的逐步回归,消费活力持续迸发,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显得格外重要。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定为“提振消费信心”,央视将今年的“3·15”晚会主题定为“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消费信心”成为二者共同的关键词,说白了,就是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人们敢买、愿买,买得安心、舒心。

  一个个具体的消费维权案例,对应的是人们丰富多元的消费需求。一项项迫切的消费权益保障背后,也反映出消费环境还有诸多漏洞亟待修复。如果说,消费是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那么,消费环境的优劣,则是关乎这块石头坚韧与否的关键因素。从媒体的报道来看,一个个消费“陷阱”,不仅影响着消费者的满意度,打击了人们的消费信心,也直接制约了消费潜力的释放。可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呵护消费信心,激发经济活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向发力、多措并举。而维护消费者权益,无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面对日新月异的消费场景,消费维权治理也需与时俱进。一方面,要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比如,对于屡禁不止的“老问题”,要找准漏洞,精准施策,不断规范相关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权责归属,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震慑,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对于花样百出的“新问题”,要针对新行业新特点,创新监管方式,全面筑牢消费者权益保障的“防火墙”。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创新多元化的消费维权平台,简化纠纷解决流程,降低维权门槛,让消费者敢于、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

  “天天都是3·15”,这句广为流传的话,既展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也折射出优化消费环境的任重道远。毫无疑问,用优质供给满足大众所需,以治理创新护航大众消费,定能提振消费信心,不断开启美好消费新体验,点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原标题:以治理创新呵护“消费信心”

责任编辑:马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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