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扫码消费”变成“扫码烦”

  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日常,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立足方便的“二维码”,却成“拦路码”,这种现象值得关注。

  二维码支付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本意是提高消费效率和便利性,降低经营成本,但是一些商家为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或者推销广告,滥用二维码支付,采用“扫码消费”先要“扫码关注”的强制模式,给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困扰。当“扫码消费”变成“扫码烦”后,意味着偏离了便利支付轨道,会令消费者产生抵触心理,进而影响商家的日常经营,实则得不偿失。

  在扫码支付推出之初,就是为了适应网络时代的消费便利需求,所创造出来的新式支付模式,打破了以往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的局限性,不用再携带钱包、现金、银行卡等,实现了“一机在手,走遍天下”的方便快捷,带给了消费者很大的自由度。可见,“扫码消费”之所以能够迅速普及开来,原因就是扫码支付模式具有革命性,体现了“去繁就简”的竞争优势,从而成为最流行的消费支付模式。

  随着商业文明的发展,消费者愈发重视保护隐私信息,提升消费体验,强制消费、强迫关注等做法,并不能增进消费益处,还将带来诸多麻烦,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当商家为了收集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数据,将二维码变成导流工具,强制消费者“扫码关注”,就又回到了流程复杂繁琐的老路,一步步叠床架屋,实际上在重蹈覆辙,如果不做出改变的话,或将引发消费者的逃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明确,强制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或授权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见,“扫码消费”变成“扫码关注”属于违规行为,商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商业伦理道德,尊重消费者的自由意愿,保障隐私权和知情权。

  自由交易、双向选择是市场经济的规则,消费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为了避免“扫码烦”情况的发生,建议消费者在扫描二维码前,先了解一下该商家是否存在强制关注的规定,如果有可以用脚投票,并依法投诉维权。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力度,加强巡查检查,对违规商家施以惩罚,遏制“扫码烦”乱象,让“扫码消费”回归自由便利的轨道。(江德斌)

责任编辑:杨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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