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 在农贸市场和商超发现“生鲜灯”可通过12315、12345等渠道举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2月3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过红光、绿光将食用农产品“美颜”的彩色“生鲜灯”正式退出市场。12月3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内的部分商超、农贸市场发现,目前商家所使用的均为普通的日光灯或黄光灯,未见到“生鲜美颜”的场景。

目前海口部分农贸未见到有禁用的生鲜灯。

被明令禁止使用的“生鲜灯”是什么样的呢?记者了解到,禁令中所指的“生鲜灯”是为了通过灯光颜色为农产品“美颜”,让农产品看起来更吸引人。比如用红光生鲜灯照肉类,肉类会显得鲜嫩无比;用蓝光生鲜灯照海鲜,水产品如同刚打捞上岸般新鲜;用绿光生鲜灯照蔬菜,叶菜仿似刚从田间地头采摘而来。在这样“美颜”产品的美化下,无形中带动了销量,但会误导消费者。

目前海口部分农贸未见到有禁用的生鲜灯。

在海秀路的一家超市内,正在买菜的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像蔬菜、猪肉这类的农产品,“以前买的肉被红光一照,新不新鲜都看不出来,好几次都‘踩过雷’。”她表示,现在生鲜灯禁止使用后,消费者在买菜买肉时能用肉眼分辨出产品的好与坏。

目前海口部分农贸未见到有禁用的生鲜灯。

3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市大英农贸市场内,恰逢周末,不少市民正在选购蔬菜、肉类。记者看到,在蔬菜区、肉类区每个摊位所使用照明灯均为白炽灯,整齐安装在市场摊位上方。记者观察发现,未使用“生鲜灯”的肉摊、蔬菜摊,其肉品、菜品颜色趋为肉眼可见的正常颜色。

目前海口部分农贸未见到有禁用的生鲜灯。

随后记者来到龙舌坡农贸市场,发现该农贸市场内的蔬菜、熟食、海产品区域多用白炽灯,肉类区域有的用淡黄色的照明灯。有猪肉摊主告诉记者,此前得知“禁灯令”即将出台,市场管理方曾考虑将肉类摊位的淡黄色照明灯换掉。“我们感觉这样的灯光和‘禁令’中的‘生鲜灯’有所区别,只要不明显改变颜色就可以,并且灯还是好的,所以我们认为没有换的必要。”她表示。

随后,记者又来到海口市新华市场、文华农贸市场、旺佳旺海垦店、盒马鲜生商超等农贸市场、以及商超,均未发现存在有使用禁令“生鲜灯”。

目前海口部分农贸未见到有禁用的生鲜灯。

记者了解到,早在“禁令”实施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提醒,要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大型商超经营者等要统一督促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所有在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固定场所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要对在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使用“生鲜灯”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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