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见真章,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的进展

动真格、见真章,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的进展

2024年春季学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 林果

  为政之要,首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也是确保干部队伍充满生机与活力、确保我们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近年,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省委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自上而下鲜明释放出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强烈信号。在此背景下,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的进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打通认识堵点,破除思想藩篱。“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能上能下本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常态,然而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之所以干部“下”的通道存在梗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思想认识层面。从干部个人层面讲,有的干部认为平安无过便无事,只要自己不违纪不违法、不犯错误不出错就不会“下”,存在“下必有错”、“不错不下”的陈旧观念和错误认识;从舆论氛围来看,社会面多以职务职级提拔晋升衡量干部的事业成就,认为“下”了就是犯错误、“下”了就是人不行,普遍存在“上荣下耻”的舆论氛围。干部能上能下,是鲜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课题中的应有之义。思想不通,行动难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下”,而“下”的难点在于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思维定式,消除干部队伍当中存在的“只求过得去,无过便无事”的陈旧观念,引导全社会树立对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正确认识。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既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干部培训、家风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文件解读和政策宣贯,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选准立好典型案例,以案释理、以案促立,切实增强所在地区、部门的干部群众对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全面了解和认识,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摒弃“只求过得去,无过便无事”“上荣下耻”的陈旧观念,树立“无功便是过,无为即是错”“上下皆为民效力”的新观念,有效破除阻碍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进程的思想藩篱。

  二、精准制定标尺,让干部“下之有理”。干部能下,不能想让谁“下”让谁“下”。实践中既不能偏袒变通,也不能矫枉过正,要有一把能够精准测量的统一标尺,能在实践中形成鲜明导向。“有为则有位,无为即让位”是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识别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判别不想干事、不能干事、不担当、乱作为的干部,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重要基础,而识别、判别的关键在于精确和统一的衡量认定标准。中央和省委已就衡量认定工作划定了“基准线”,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和所在地区、行业特点,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信息要素,量化、具体化“下”的衡量认定标准,细化区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明确划分干部上和下的刻度。同时把“下”的衡量认定标准实时、适时“亮”出来,让干部可对照、组织易执行,真正让干部“下”之有理。

  三、细化核实程序,让干部“下之有据”。干部能下,不能说“下”就“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必须在牢牢把握既定衡量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多方面收集相关基础信息,细化明确核实工作程序和纪实留存材料清单,务必做到干部“下”之有据、“下”之有序,以核实认定过程的公开、规范、有序,确保结果的公正、客观、合理。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不是组织人事部门“自弹自唱”的“独角戏”,要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联袂出演、同台唱戏”,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共享各类涉“干”信息,结合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380”举报查核、“一报告两评议”等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履职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相互比较印证,使干部“下”的依据更加全面、客观。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是一项事关干部队伍建设大局的长期系统性工程,各项程序、各个环节都必须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中央和省委已就这项工程定好了“施工图”,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此基础上,立足工作现实编制“施工组织方案”,进一步细化核实工作程序,明确核实取证的方式方法,明确纪实留存材料目录清单,在避免过度“留痕”的前提下,对核实过程中产生的关键研判识别材料进行归档留存,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有据可查、长期可查。

  四、注重后续管理,以“下”促“上”激活力。干部能下,不能一“下”了之。干部能上能下,“上”和“下”都是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的手段和方法,而不是最终目的。一直以来,干部队伍中之所以存在对于“下”的抵触情绪,究其原因就是过去我们对于“下”的干部关怀教育不够,后续管理不力,让“下”的干部产生了被组织“打入冷宫、永不录用”的错误观念,由此产生“破罐破摔”的消极思想,进而出现“躺平”,甚至“吃空饷”的现象。干部能“下”不是为了“下”而“下”,其本意是为了通过“下”产生的反向激励作用,激发更大“上”的活力。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对“下”的干部建立跟踪管理档案,“一人一策”开展关怀教育和帮扶指导,深入细致做好“下”的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纾解其心理压力,引导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能力方面存在不足的要有计划安排培训学习,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醒教育,对认真汲取教训、快速转变作风、能力明显提升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符合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是职务提拔的,要有计划予以安排,更加鲜明的释放出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强烈信号,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原标题:动真格、见真章,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为实质性的进展

责任编辑: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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