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近年来,我国白酒市场乱象频发,以各种噱头宣称白酒拥有功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一批虚假宣传的白酒,并进行处罚,但少数商家却认为自己并未违法诉之法院。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虚假标签被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依法判决商家存在虚假标签行为,支持市监局处罚决定。
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查获一批火山牌火山洞藏原浆酒,共计4000箱(6瓶/箱)。酒瓶正面标签标明:火山牌火山洞藏原浆,浓香型白酒。背面标签标明:火山洞藏原浆酒由拥有文物保护窖池,并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泸州玉龙湖景区旁的泸州某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传统工艺,纯粮固态酿制。将优质原浆白酒存放于海南省海口市的天然火山溶洞内,火山岩溶洞特有的稳定性能,在不影响微生物活性的情况下,还富含几十种矿物质,特具的天然环境极其利于纯粮原浆酒的存放。
经调查,海口火山溶洞是重要的地质遗迹,属于国家自然资源,不能用作商业用途租赁给个人或公司。案涉白酒并未在火山溶洞存放过,即案涉标签为虚假标签。市监局遂对火山红公司作出案涉处罚决定,没收查封的火山洞藏原浆酒3999箱,共计23994瓶,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即432,000元。火山红公司不服案涉处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处罚决定。
二审法院海口中院审理认为,火山红公司经营的案涉白酒未经过火山溶洞窖藏,但瓶身标签却含有火山溶洞窖藏等虚假内容,并且标签没有生产日期,明显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诚信”相违背,应当予以处罚。市监局对火山红公司立案后,经充分询问调查,在查明事实并听取火山红公司陈述申辩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案涉白酒尚未流入市场,未实际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决定对火山红公司减轻处罚,遂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案涉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结果并无不妥。
法院提醒:
海口中院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诚信是其最重要的品质,应当诚信经营,不能欺骗消费者。众所周知,我国是白酒消费大国,但白酒的品牌及种类纷繁复杂鱼龙混杂,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屡见不鲜,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极易上当受骗。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支持行政机关的处罚,警示广大白酒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能投机取巧通过虚假标签的方式欺骗消费者,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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