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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4月20日前不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就停发退休工资?假的!

来源:中国江西网作者:王琴红 时间:2020-04-20 15:57:08

近日,有消息称“4月20日前没有进行养老资格认证的人员就停发4月份的养老金”,假的!值得提醒的是,现在疫情还未彻底结束,提醒尽量减少外出聚集,养老资格认证不出门也是可以办成的。

记者了解到,江西以互联网为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依托,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支付宝生活号“赣服通”等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在线自助认证、他人帮助认证、上门服务认证,解决了群众来社保经办部门集中认证的问题,实现“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

认证分为三个渠道:

一是通过互联网进行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渠道为:“江西人社”APP(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进行认证:

1.参保人员自助认证。认证对象通过手机登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自助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亲友协助认证。已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的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也可以进行身份认证),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输入需认证参保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要求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二是通过现有方式进行认证。各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过程中,已经探索实施了如上门认证、人脸识别、指纹认证等行之有效、且无需到经办机构集中认证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在普及互联网认证方式的进程中,各地仍可继续使用此类认证方式作为互联网认证方式的补充,但应在2022年底前逐步过渡到互联网认证。

三是通过第三方进行认证。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认证资质的信息公司等第三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并由第三方承担追回冒领养老金的责任。

认证周期为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

记者了解到,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为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通过互联网进行认证的首次认证时间为认证系统上线时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从2020年开始,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份,县级经办机构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将上年度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尚未注销保险关系的人员名单提供给乡镇事务所、村(居)协办员,由村(居)委会在所在村(居)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人员尚健在的,待其补办待遇领取资格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公示人员经核实已经死亡的,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记者王琴红)

责任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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