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南海网 > 辟谣 > 抗击疫情·辟谣专栏

同一路段高速通行费涨幅40%?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回应

来源:齐鲁网作者:梁金凤 时间:2020-05-11 16:32:02

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有自媒体账号称,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涨价了,幅度高达40%。随后,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纷纷贴出了自己的收费记录,印证高速恢复收费涨价一事。微博上,就有一位网友贴出了先后两张收费记录,以证明涨价确有其事。记录显示,“山东路段临沂北-龙山线,车型3,去年12月12日收费55元,今年5月6日收费94元。”

55元到94元,看起来确实涨了不少。对此,5月8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微博账号@山东交通运输 发布消息,解释说明关于山东省临沂北至龙山同一车型同一路段收费出现差异的原因。

消息指出,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数据应用与收费结算中心核实,两次通行的车辆车牌分别为鲁Q882BL和鲁Q0290B,车型均为三轴货车,两次通行路线均为临沂北至龙山,计费里程为80.531公里。

2019年,全国对货车统一实行计重收费。根据鲁Q882BL车辆2019年发票信息查询,车辆为空车出行,车货总重8.7吨,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按照2019的山东省货车计费规则,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经计算,鲁Q882BL车辆收费金额为56.05元,按照“三七作五、二八归零”的取整规则,应缴费额取整为55元。

2020年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全国统一按照车(轴)型收费。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确定的“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同时满足60%的车次通行费下降的要求,根据全省货车实际,山东省确定三类货车收费标准为1.17元/公里,鲁Q0290B车辆收费金额为94.22元,四舍五入取整后为94元。

也就是说,同一车型同一路段,2019年实行计重收费,该车型车辆空车收费为55元,满载收费经计算为110元;2020年按车型收费,该车型车辆不论空车还是满载,都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均为94元。

所以,网友贴出的这两张收费单,只能说明取消省界收费站带来的一种变化,将其描述为恢复收费前后的变化,显然是在“传谣”。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涨价,涨幅甚至高达40%系谣传网友若对ETC计费有疑问,可以拨打95022、12328以及地方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切莫轻信网传信息,进而传谣。

此外,交通运输部门建议,尽量减少空车出行,提高货物实载率,切实提升高速公路运输效率。

责任编辑:陈浩

举报谣言

如果您听到或看到社会上流传的谣言,请发布上来,南海网记者将第一时间为您向权威部门求证并及时发布真实准确的消息!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