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攻击人,是因为“凶残”?应当定期狩猎?

流言

“野生动物攻击人,是因为生性残忍,应当定期狩猎?”

近年来,常有野生动物比如虎、豹、野猪袭击人的新闻登上热搜,一些人认为是因为有些野生动物本性残忍,应当及时铲除。

流言分析

这种看法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

野生动物确实有一定的危险性,但说它们有什么“主观恶意”甚至“凶残”并不符合实际。野生动物与人的冲突,主要原因还是食物与栖息地的问题。简单将这种冲突归咎于野生动物的“凶残”,不仅无助于解决野生动物伤人问题,还会让我们忽略真正的原因。

野生动物与人的冲突,近年来经常出现在社交媒体上。比如不久前,有新闻称男子被 300 斤野猪咬成重伤。

而 4 月 27 日,有一头 130 斤的野猪直接冲进了江苏电视台,好消息是这次无人受伤,野猪也已经被抓捕归案。

图片截自网络视频

其实,不光是野猪,东北虎、华北豹等野生动物攻击人的话题,也常常冲上热搜。这类野生动物攻击人的事件,在网上往往被简化为动物本性“嗜血”“凶残”的问题。

笔者虽然并非一线调查人员,但在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任职多年,也对野生动物和人兽冲突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此主要的感受就是,野生动物伤人,背后往往是人与野生动物乃至整个生态环境的复杂关系,用“嗜血”“凶残”来概括,不仅无助于解决野生动物伤人问题,还会让我们忽略真正的原因。

本文就以三种关注度比较高的大型动物,虎、豹和野猪为例,介绍野生动物攻击人的现象,以及背后的深层原因。

动物攻击人并不罕见

虎是人兽冲突最为激烈的猫科动物。1800~2009 年间,虎袭击人造成 37.3 万人死亡,大多发生在南亚和东南亚地区,在哺乳动物里这个记录是独一无二的。印度二十世纪初期一年就有上千例死亡报道。

如今由人类扩张导致的虎的数量和栖息地急剧减少,人类与野生动物冲突的加剧,是导致虎伤人现象的主要原因。随着人们保护意识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不断进步,猛虎“杀人如麻”的情景很大程度已经成为过去。2015~2018 年,印度二十个邦里,虎攻击致死的人数是平均每年 34.3 人。

大型猫科动物的本能和身体结构,都高度适应捕食大型猎物,这让它们往往会瞄准动物的脖子进行攻击,这是它们猎杀食物的捕食技巧,而攻击人类时也是采取同样的方法。2023 年发表在 PLoS Biology 上的一篇文章《以全球视角看待大型食肉动物攻击人》(A worldwide perspective on large carnivore attacks on humans),统计了全球范围内 1950 至 2019 年间大型食肉动物攻击人的报道,其中猫科动物攻击人致死的几率是 65%,犬科是 49%,熊科是 9%。

2024 年发表在 Trauma 上的一篇文章《大型猫科动物攻击人的创伤模式:系统回顾和描述分析》(Traumatic injury patterns in humans from large feline predators: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descriptive analysis),在五千多篇文献里整理出了 84 例大型猫科动物攻击人的案例。其中 85%的致死性损伤是流血过多加上脖子的神经轴损伤(neuroaxis injury)。猫科动物可以通过犬齿的感觉“摸索”到脊椎的间隙,直接刺穿脊髓,造成致命伤害。此外,虎巨大的体重和冲击力,常导致受害者肋骨和肩胛骨骨折。

豹的体型,体型小也意味着豹通常会害怕人,而不是把人看作猎物。所以大多数情况下,豹虽是人兽冲突比较激烈的动物,但攻击人的倾向比虎要小得多。《以全球视角看待大型食肉动物攻击人》中记录了虎攻击人的案例 1047 起,豹是 205 起。对尼泊尔奇特旺国家公园(Chitwan National Park)2003~2013 年间野生动物攻击人事件的调查显示,虎攻击人的案例是 38 起,豹是 18 起。

而野猪可能是近期最为臭名昭著的动物。2023 年发表的《全球范围内野猪攻击致死案例》(Human fatalities resulting from wild pig attacks worldwide),收集了 2000 至 2019 年间世界范围内野猪伤人的案例,总共 1532 人被野猪伤害,其中 172 人死亡,致命的几率约 11%。国内发表的《中国人-野猪冲突时空特征及对生态系统“反服务”的启示》,收集了 2000 至 2021 年 733 件人与野猪冲突的案例,其中 19.32%为野猪伤人,4.34%为野猪致人死亡。

野猪和虎、豹最直观的不同,就是它并非高度特化的食肉动物。所以它的攻击更多是受到惊吓后胡啃乱咬,而不是像大型猫科动物那样瞄准要害部位。在《全球范围内野猪攻击致死案例》收集的野猪致死案例中,有 77 个受害者的受伤位置记录在案,约 42%是腰部以下受伤,25%腰部以上受伤,34%两者都有。62 个受害者死因记录在案,其中 77%死于失血性休克,主要原因是被野猪牙伤到大腿上的股动脉,因为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伤者很容易大量失血。

另外,野猪是偏草食的杂食动物,有相当多的野猪捕食家禽、山羊、绵羊甚至猎犬的案例,在很少见的情况下,野猪也会把人类视为猎物。《全球范围内野猪攻击致死案例》记录的案例中有7个受害者被野猪当成猎物,3 人的尸体被啃食。

野生动物吃人就是“凶残”吗?

前面说了很多野生动物伤人的案例,那么野生动物会攻击人甚至吃人,说明它凶残吗?首先,要承认野生动物的危险性,但说它们有什么“主观恶意”甚至“凶残”并不符合实际。

一方面笔者认为野生动物不同于宠物,可能对人造成伤害,具有潜在的危险性,与它们打交道要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保持敬畏和谨慎。但另一方面,目前没有一种大型捕食者专门把人作为食物。虽然历史上有少数食肉动物养成捕食人的习性,反复袭击人的案例(大多是虎),但现代已经非常罕见。

此外有时大型食肉动物可以跟人“和平共处”到惊人的程度。在有“华北豹第一县”称号的山西和顺,不仅没有发生过豹攻击人的事件,当地还有“豹是君子,你不惹它,它不惹你”的说法。有当地老乡聊到在山上遇见豹的经历,他视之为一件趣事,而不是可怕的“狂豹之灾”。

野生动物袭击人原因主要是食物和栖息地

野生动物攻击人的原因,绝大多数都可以归结为栖息地和资源的矛盾。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人类的开发活动进入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使人和动物频频相遇。例如印度孟买的人口密集区不断扩张,侵入附近的桑贾伊-甘地国家公园(Sanjay Gandhi),居民区和豹子的栖息地几乎是零距离,也增加了人兽冲突发生的风险。

二、人类活动使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缩小、四分五裂。在孤岛一样的栖息地里,野生动物向外迁徙,很可能闯入居民区,或者受到人类的家畜、庄稼等吸引,与人产生摩擦。对于繁殖速度快的野生动物像野猪,这一现象尤其明显。

三、人类活动直接伤害了野生动物,导致野生动物的食物不足,或者动物因受伤而变得更有攻击性。和顺县人民医院的副院长杨先生,在 2002 年或 2003 年(具体时间不详),接诊过一个被野生华北豹抓咬了头和手的伤员。这个人受伤的原因,是发现一只豹被猎套套住,想拿棍子把它打死,却遭到反击。

四、经济因素。一些经济状况不佳的地区,人们频繁进入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收集资源(例如砍柴、挖野菜),从而提高了野生动物和人相遇的几率。

对付野猪杀就行了?

虎、豹大家都比较熟悉,知道它们是保护动物不可以狩猎。但面对泛滥的野猪,大家可能会觉得,该打就打不就行了?因为跟虎、豹不同的是,野猪的繁殖力和适应力都很强,而且现在很多地区的大型食肉动物因人类活动而灭绝,或濒临灭绝,缺乏食物链的压制,野猪很容易大量繁殖,和人类产生摩擦。

捕猎队猎杀野猪 来自央视网

在中国和世界范围内,野猪和人的冲突都有逐年递增的倾向。因此对野猪的种群管理,也包括在一些地方猎杀一部分野猪,减少其负面影响。但不能因此把捕杀野猪的行为一律视为“为民除害”。

首先,有着发达狩猎产业的欧洲国家经验表明,用娱乐性的打猎活动调控野猪种群,往往效率不高,难以完成任务。其次,中国对于本土野猪种群的了解甚少,知道哪里有野猪,怎么打,打多少,才能对调控野猪种群有事半功倍的作用,反过来一味地“莽”上去,就是事倍功半。

再次,打野猪也有破坏生态平衡的风险。例如而很多不法分子会借此机会趁虚而入,捕猎珍稀动物,或者使用陷阱、电网等高度危险,法律禁止使用的猎具,对所有野生动物,以及人身安全造成无差别的威胁。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我国野猪已经被调出“三有”名录,但自行随便捕杀野猪仍然是违法的,严重者甚至可能获刑。此外,有些地方,比如在和顺县,野猪是华北豹的重要食物来源,这里是全县域禁猎的。

对大多数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凶猛的大型动物已经远离生活,人兽冲突,尤其是猛兽攻击人的案例,不过是网上逞口舌之快的话题而已。但对于那些和野生动物比邻而居的人,以及从事保护工作的人,面临的问题就要复杂得多了。因为在日益狭小的地球空间内,我们和野生动物想要共存下去,除了寻找一条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双赢的道路,并无其他的选择。

照“谣”镜

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错综复杂,涉及诸多因素。而我们在考虑此类问题时,很容易顾此失彼,以至于做了错误的决策,采取了错误的措施,导致好心办坏事。对此,在面对这类话题时,我们应当充分地认识到人和自然关系的复杂性,避免情绪化地做出简单粗暴的判断。

责任编辑: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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