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明确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使用年限保证20年以上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丨记者林方岱

  11日,记者从三亚市民政部门获悉,近日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殡葬管理规定》,明确了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

  据了解,公益性公墓是经市、区政府或民政部门批准,指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居民提供安葬(安放)遗体或骨灰的社会福利设施。使用年限应保证20年以上,力争做到循环使用,可持续运行。

  市、区(农场)公益性公墓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公益性公墓周边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再建其他公益性殡葬安置设施。

  公益性公墓管理费一次性收取。公益性公墓应综合考虑用地规模,市、区级(农场)公墓应不超过500亩,村(居)委会建设的集中安葬点不超过50亩。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