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7日讯(记者 何慧蓉)去年年底,定安县定富路段两旁100多棵老树被剥皮。今年1月初,王某飞等5名“凶手”落网。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获悉,经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某飞等人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定安法院判处刑罚,同时赔偿3万余元上缴国库。
定安县定城镇一村民王某飞在定安县定富路承包了30来亩的槟榔园。王某飞认为公路两侧的防护树木枝繁叶茂遮住了阳光,影响其槟榔树生长,便在2017年年底纠集同村4人,戴上头灯,趁夜来到该路段,对公路左右两侧马占树、桉树等林木从距离地面1.2米的位置,绕树一圈用钩刀往下劈砍,将树皮全部剥掉,长度约五六十厘米,就是想让防护林慢慢枯死,通过毁坏公路防护林地方式,为其槟榔提供充足阳光等良好的生长环境。
王某飞等5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定安检察院提起公诉。定安检察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王某飞等5人承担公路林养护费用、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诉讼支出等费用共计3.2万余元。8月13日,定安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王某飞等5人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给树木剥皮,破坏环境的行为表示道歉。
当天,王某飞等人的家属已代其向定安法院缴纳全部赔偿款。
8月底,定安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王某飞、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另外3人拘役2个月12天,5名被告上缴的3.2万余元赔偿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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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讲:“毁树容易种树难”。近日,海南定安县发生一起毁林事件。在定南线(定城至富文段)约1.5km的道路左右两侧,共有162株树木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被毁坏的公路林,根脚整圈的树皮已被人故意剥掉,散落在树木周围,裸露在外的树身看起来触目惊心。定安县公路局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的树木的树龄最少有10余年,最高的已达60、70余年,树皮被大面积剥除后,由于无法供应养分,多数树木将枯死。另外,树木砍掉后防护功能将消失,海南降雨量比较集中,很容易形成径流。失去路荫,路面温度升高,载重车辆一压也容易对路面形成伤害。
目前,定安县公安局已经对此展开调查,并向社会公开悬赏千元追查“元凶”。同时,联系定安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挽回树木的生命。
责任编辑:肖秀燕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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