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处煤矿违法生产获利60余万元被罚250余万元

  新华社昆明11月14日电(记者浦超)在不具备合法组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以整改隐患名义开挖露头煤炭4500余吨,违法获利60余万元,却“换来”25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11月13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处罚了昆明市寻甸县一处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

  经查,该煤矿采矿许可证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被注销,已经不具备组织生产的合法条件,但却以整改内排土场滑坡安全隐患为名,超出批准整改范围组织生产。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违法开挖露头风化煤炭4500余吨,测算获利63.1万元。

  11月9日,执法组组织昆明市、寻甸县有关部门及寻甸县4处煤矿主要负责人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公开裁定会议和警示教育会议。经裁定,执法组依法给予该煤矿矿长警告、处1万元行政处罚罚款,责令煤矿停止生产(建设)、没收煤矿违法所得并处3倍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53.4万元。

责任编辑:甘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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