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追授徐辉同志“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授徐辉同志“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2020年2月16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动和组织全省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紧急行动起来,有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典型模范,为有效防控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宝贵生命。徐辉同志就是其中的代表。

徐辉,女,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68年4月生,生前系南京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医院新冠肺炎防治指挥部副组长、防治工作小组组长。徐辉同志从医近30年,始终坚持把党的事业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恪尽职守、爱岗敬业、辛勤工作,深得群众尊敬和患者信任,先后获得南京市“白求恩杯”先进工作者、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曾当选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斗中,徐辉同志积极响应号召,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挺身而出、英勇奋斗,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忘我工作、无私奉献,连续18个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徐辉同志于2020年2月7日凌晨不幸去世,享年51岁。

徐辉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医务工作者,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我是党员我先上”的铮铮誓言,用宝贵生命诠释了新时代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的使命担当,是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代表,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和标杆。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矢志奉献,省委、省政府决定,追授徐辉同志“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予以通报表彰。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向徐辉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心系患者、一心为民的宗旨意识,学习她医者仁心、忘我奉献的道德情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疫情防控工作总要求,再接再厉、英勇斗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果断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江苏追授徐辉同志“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邓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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