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4月28日讯 (记者金昌波)海南日报记者4月28日从省检察院获悉,三亚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柏青(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柏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柏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三亚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柏青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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