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下午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一周年之际,中央送来这份“大礼”,可谓是“振奋人心”。【点击查看详情】
回溯历史,1988年,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并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法规。此次,海南又一次获得从国家层面单独为海南立法,充分表明海南自贸港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该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然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推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靠法治为改革护航,是中国改革的基本经验,以法治作为改革的压舱石,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所说,将党中央的部署法律化、制度化,通过立法引领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十分有意义。
所以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意义重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赋予海南自贸港“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的战略定位,更重要的是,海南自由贸易港还要打造当今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而要在改革和开放上先行一步,亟需更高层级的立法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将为今后海南自贸港的先行一步,尤其是在构建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及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制度集成创新以及不断打造全国对外开放新高地等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和依据。还有一点,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加持,海南市场和创业环境将有了“稳定器”,有利于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才来琼发展的信心。
“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海南自贸港在此之际“喜提”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可谓是中央送给海南最有分量、最值得纪念的礼物。当然,我们看到,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条文不多,很多具体制度、法律实施细则还需要有关方面进行细化落实。因此,面对这份“厚礼”,海南全省上下要以更精准更配套的改革措施,更扎实更担当的工作作风,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海南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冉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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