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接客 遭多次轮奸母亲逼死上告
五年时间可以改变什么?可以让一个女童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可以让一个家庭看到新的希望,却冲淡不了心里难以磨灭的阴影。
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逼卖淫接客一案的受害者乐乐(化名)今年17岁了,将近一米七的身高让她比同龄人高出一截,可羞于启齿的性病和对男性的恐惧如影随形,让她对五年多前的回忆想忘都忘不了,而她的母亲还在为她三个多月噩梦般的经历讨个公道。
2月21日,本报曾连续关注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二审将开庭。改名换姓的乐乐,正竭力让自己融入高中生活中。
遭强奸后被迫卖淫百多次
2006年,那时乐乐才11岁,还在读小学五年级,爱画画,爱弹琴,活泼可爱,她的人生在那年彻底改变了。
那年10月1日,她被朋友周军辉以看影碟为借口,骗到一家影碟出租屋强奸,周军辉还威胁,如果乐乐把事情张扬出去,他将杀了她全家,要乐乐跟他出去工作,不要上学了。
两天后,周军辉再次威胁,乐乐便留下一张纸条后离家出走了。
乐乐被带到一家休闲中心,跟几个“姐妹”一起接客,三个月里接客一百多次,当年12月的一天,还遭四人轮奸,并被拳打脚踢。
当母亲唐娟得知女儿在休闲中心时如晴天霹雳,在休闲中心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后,才透过大门看到了女儿。她不得不请两名亲戚扮成嫖客救出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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