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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旅函〔2018〕17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
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委(局):
2017年,在国家旅游局的指导及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旅游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经济中心工作,以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旅游市场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处罚了一批涉旅违法企业和从业人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立案的情况
全省旅游主管部门共立案172宗,其中,旅游投诉立案83宗,市场检查立案89宗。与2016年同期立案113宗相比,立案数上升52.2%。
二、处罚案件的情况
(一)全省旅游主管部门办理处罚案件结案139宗,共罚款360.3477万元,结案率80.8%。其中,处罚结案93宗,不予处罚结案46宗,未办结案件33宗。
(二)处罚旅行社76家,罚款303.2177万元,其中,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家、停业整顿并罚款26家、罚款49家;处罚责任人63名,罚款27.4万元;处罚导游14名,罚款5.93万元,其中,吊销导游证1名、罚款13名;处罚其他涉旅违法企业11家,罚款23.8万元。
(三)2017年全省收缴罚没款入账330.465万元(含往年余留罚款)。其中,省旅游质监局95.4万元,海口94.3万元,三亚78.37万元,文昌10.015万元,琼海6万元,万宁5.35万元,陵水4.4万元。
三、案件听证与行政复议的情况
(一)在结案93宗中,有向省旅游委提出举行听证会请求的案件7宗,我委已组织听证会7次办结,其中,通过听证会后有5宗案件维持原来的处罚决定,有2宗案件因证据不足,取消处罚。
(二)2017年旅游行政复议案件4宗,其中,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3宗,我委参与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复议听证会2次,维持原来的处罚决定办结2宗处罚案件,还有1宗行政行为复议案件正办理中。向万宁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1宗,通过组织复议听证会后维持原来的处罚决定已办结。
(三)全年全省无旅游行政诉讼案件。
四、案件的主要特点分析
(一)处罚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处罚案件93宗,与2016年同期处罚案件46宗相比,处罚案件数上升102%。如省旅游质监局处罚案件24宗、海口处罚案件22宗、三亚处罚案件36宗、文昌处罚案件3宗、琼海处罚案件2宗、万宁处罚案件4宗、陵水处罚案件2宗。主要是领导高度重视,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节假日旅游市场大检查。按照“节前大盘点、节中大整治、节后大总结”的原则,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抽调各成员单位执法力量,组成多个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和驻点海口、三亚、万宁等重点旅游市县方式,加大对旅游市场的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对违法违规的涉旅案件,都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了查处。
(二)案件处罚力度严。2017年,依据国家旅游局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以来,我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有序推进“不合理低价游”整治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景区内存在有乳胶制品、银器、珠宝、水晶等购物点,以借景区名义诱骗游客购物,采取“高额回扣”等手段,吸引旅行社带团购物等问题为工作重点,合力从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如三亚、万宁、定安、保亭均已将景区内乳胶制品购物点清理出景区或关闭。据2017年统计,查处涉嫌“不合理低价游”案件14宗,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家,停业整顿十五日并罚款十万元以上的旅行社13家,处罚责任人63名,吊销导游证1名,处罚涉旅违法企业11家和从业人员77名。
(三)区域发案的情况分布不均衡。由于我省各市县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发案地点相对集中在海口、三亚旅游区域。如:海口立案50宗、三亚立案42宗、文昌立案3宗、琼海立案5宗、万宁立案4宗、五指山立案1宗、澄迈立案1宗、陵水立案2宗以外,其它市县没有立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市县旅游主管部门至今未组建旅游行政执法机构,旅游行政执法职能分散在各业务处室,旅游行政执法效率不高,有的案件不能按期办结,及时回复,需要多次催办。
(二)个别市县旅游主管部门案件查处不到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及时,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强,调查处理结果达不到结案标准,总体上看,市县旅游行政执法队伍较为薄弱,有的旅游综合监管模式才确立不久,尚未配齐旅游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急需加强。
(三)办案的证据意识不强,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办案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等理解不透,落实不够、执行乏力。个别案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了解不够,缺少相应证据证明,现场取证少,办案中以询问笔录作为主要证据定案的现象普遍存在。
六、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假日旺季旅游市场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把监管工作摆在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突出位置上,统筹安排,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确保我省旅游市场持久稳中有序。
(二)加强案件查处和督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国家旅游局、媒体曝光、12301热线、政府12345热线以及上级转办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要落实专人专案到位,坚持严厉查处。
(三)强化1+3的旅游综合执法办案机制,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区间的协调配合,全力督导和落实1+3的旅游综合执法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强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的培训,要建立制度、制定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特此通报。
联系人:徐文劲,电话:65339276、13707550861。
附件:1.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2.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明细表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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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报】关于2017年全省旅游行政案件办理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