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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照发!福利照享!这个带薪假期已有8省份立法落实(速查)

来源:海南省总工会 作者: 时间:2018-01-26 21:39:56   

  父母日渐老去,你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陪伴在他们身旁吗?

  日前的一则消息,或许有望让独生子女在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请假到身边陪护不再是奢望!

  全国老龄办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到2017年底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你养我小,我陪你老。今天,跟小编一起来了解独生子女护理假。

  8省立法建立独生子女带薪陪护制度

  目前,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包括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具体来看:

  黑龙江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河南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2016年5月27日起实施。

  湖北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广东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广西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海南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重庆

  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护理假”待遇不变,不执行或被列入“黑名单”

  在各地出台的政策中,大部分都强调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

  福建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海南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有法律依据,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一旦独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

  莫让“带薪护理假”成为“纸上的福利”

  近些年,社会舆论一直呼吁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就此建言献策。如今,8个省份已将民间呼声转化为地方法规,无疑是值得称赞的事情。

  但不少人担忧,独生子女护理假因涉及各方利益博弈,如果没有后续的配套政策跟进,极有可能成为“纸上的权利”。

  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包括增加休假福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保证好政策能够落地执行,除了靠用人单位的自觉性之外,还需以此为契机,推动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细则,让好政策在执行中不跑调走样。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进而让“带薪护理假”成为子女的真正权利,成为老年人的真正福利。

  当然,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也并非就能解决所有的养老问题。事实上,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社会机构服务能力的提升等方面,才是更为关键的环节。

  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据新华社等消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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