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八:努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努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学习贯彻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八

  海南日报评论员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省委七届四次全会要求,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我们要按照省委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生态环境优良是我们建设自贸区(港)的最大特色与优势,要建设全世界生态最好、环境最美的自贸区(港),我们就必须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全会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并在多个方面确定了全国领先的目标,就是要我们倍加珍惜、精心呵护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

  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需要我们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态环境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前提。我们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加快建立更具权威性、专业性的执法队伍,推动形成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依法问责、终身追责的制度闭环;要加快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管控制度。

  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需要我们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的关键,也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要探索建立水权分配和转让制度,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要加快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要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大数据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需要我们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体现。我们要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要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构建以清洁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保障体系;要建立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机制,鼓励发展度假民宿等新型租赁业态,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要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只有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才能使海南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争创生动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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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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